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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年度補助托兒設施措施作業 請企業雇主踴躍提出申請

 

    臺南市政府與行政院勞工委員會,為加強推動性別工作平權政策,協助企業雇主辦理托兒設施或托兒措施,解決員工托兒問題,凡雇主有設置托兒設施或提供托兒措施,用以收托受僱者未滿12歲子女,均可於即日起至6月16日向市府勞工局提出申請補助並由勞工局初審後,轉請勞委會核處。

 

    本項補助屬部分補助,由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與臺南市政府合併補助,對 於托兒設施方面,凡新興建完成並登記立案者:補助托兒設施費用最高新臺幣200萬元;而已設置並登記立案者:補助改善或更新托兒設施費用,每年最高新臺幣 50萬元。其托兒設施應包括托兒遊樂、廚衛設備、衛生保健、安全設備、教保設備、幼童專用車內部安全設施及哺集乳設備等。此外托兒措施方面(需和立案托兒 機構簽約,且雇主有提供托兒津貼),每年最高亦可補助新臺幣30萬元。

 

    市轄內有意申請之事業單位(屬政府設立或推動之單位,或當年度已獲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補助者不得再申請本補助,但托兒設施以公辦民營或出租場所模式委由專 業團隊經營,且自負盈虧者,得不受限制),請於期限內提出申請,申請書表可經由全民勞教e網(網址:cla.hilearning.hinet.net) 直接下載,亦可從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網站(網址:www.cla.gov.tw)進入全民勞教e網下載,或請逕至市府勞工局索取,函索者請附回郵信封(書寫收件人及地址)。而申請單位填寫申請書表及檢附相關證件(檢附文件及相關規定請逕行下載),均應以掛號郵寄(以郵戳為憑)市府勞工處提出申請,詳洽6320310黃小姐。

 

最後修改日期:2011/5/6 上午 09:45:40

本文引用網址:http://www.tainan.gov.tw/tainan/news.asp?id={2AE41A98-95C3-4768-A045-43E21DD9F0A7}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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