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立刻報名】

一、 主旨:

為遵循行政院衛生署宣導「持證廚師再教育」並表揚獎勵我國優秀餐飲從業廚師,保有良好的職業素養、對餐飲業界優質傳承的品德、對工作的敬業樂群、對國家經濟發展的貢獻,特設立餐飲從業人員獎勵制度而訂定本選拔辦法。

二、 主辦單位:

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
承辦單位:中華民國餐飲業工會全國聯合會(以下簡稱本會)
協辦單位:各相關餐飲公、工、協、學會

三、 受薦報資格:

凡中華民國國民實際從事餐飲業服務滿5年以上之現職勞工,領有中華民國廚師證書,且每年參與持證廚師再教育講習八小時以上者,響應政府證照制度,自94年7月1日至99年6月30日期間內,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,均是本優良廚師選拔之對象:
(一)對餐飲衛生自主管理及工作技能之提昇,有具體事蹟者。
(二)對所從事工作之態度具犠牲及服務精神,經單位考核獎勵有案者。
(三)對我國餐飲安全衛生教育之推動等,有具體貢獻事蹟者。
(四)辦理飲食文化之提升或有創作作品,有具體事蹟能佐證者。
(五) 對協助政府辦理社區餐飲衛生安全宣導,有具體事蹟能佐證者。
(六) 樂於協助社會弱勢、貧困家庭或對餐飲突發事件,協助政府處理得宜,有具體事蹟能佐證者。
(七)從事國際性餐飲比賽或民間活動,對提升國家形象有具體貢獻事蹟者。

四、選拔方式及當選名額:

(一)薦報方式:
由我國餐飲相關公、工、協、學會、觀光旅館、衛生局核定之優良餐廳(或同等級者)、具餐飲相關科系之大專院校或高中職學校等單位推選報送。
(二)選拔過程:
本會為辦理中華民國優良廚師之選拔作業,特成立99年度「FDA優良廚師選拔委員會」(以下簡稱委員會),其遴聘具餐飲專業之產、官、學暨社會公正人士共同組成委員會,經下列選拔過程,最後由委員會依選拔自評表分數評選並議決通過當選名單
1.推薦單位應於99年9月20日〈以郵戳為憑〉前,將推薦表〈如附表一〉、佐證附件資料〈如附表二〉、無不良紀錄證明書正本(須至各縣市政府警察局申請)等相關資料,以A4紙張格式(一式二份),送達本會辦理選拔作業,逾期恕不予受理推薦。
2.本會受理後應依第四項所列情事,由本會辦理初選作業(經初審規格不符或通知補件未於期限內補齊者,不予受理;初審未過者資料恕不退還),再將初選通過名單送委員會複審。
3.99年度FDA優良廚師當選名額預計共五十名,當選名單將公布於中華民國廚師證書管理系統及承辦單位網站。

五、表揚活動及方式:

(一) 表揚時間:於99年10月12日舉辦公開表揚活動。
(二) 表揚地點:嘉義市兆品酒店(地址:60044嘉義市文化路257號)。
(三) 獎勵:邀請衛生署長官親臨頒獎,每人頒發當選證書一紙、獎牌暨紀念品
各一份。

六、簡章暨相關附件

可至行政院衛生署「中華民國廚師證書管理系統http://chef.doh.gov.tw」暨「中華民國餐飲業工會全國聯合會http://www.rbva-roc.org.tw」網站下載列印。

七、選拔受理單位及地址:

單 位:中華民國餐飲業工會全國聯合會
聯絡電話:02-89541749 傳 真:02-29647455
地址:220臺北縣板橋市三民路2段37號9樓
網址:http://www.rbva-roc.org.tw

八、參加選拔者或經選拔99年度FDA優良廚師者,

有下列情事之一時,即不得參選或註銷其資格:
(一)曾當選行政院衛生署主辦98年度優良廚師者。
(二)於94年7月1日至99年10月31日間,曾受有期徒刑宣告確定者。但因推動勞工事務,受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者,不在此限。
(三)曾犯殺人罪、妨害性自主罪、搶奪罪、強盜罪、擄人勒贖罪、重傷罪或有累犯紀錄者。

九、本選拔簡章所需書表格式

由委員會定之,並請至本會網站上下載列印並自行繕打



【立刻報名】

此比賽為轉載,若有侵權或錯誤請與獎金獵人聯絡

賽況: 1
報名截止: 2010-09-20

最高獎: 證書 + 獎牌 + 紀念品
獎項數量: 50

 

本文引用網址:http://bhuntr.com/match/detail/15455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thedreamgarde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